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三未信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 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数量为 44.1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未信安科技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