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4-06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38.26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38.03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8.26 元/股(含本数),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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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2 元(含税)。截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
“《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43,323,450×0.232)÷244,768,100≈0.23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
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
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26-0.231)+0)]÷(1+0)≈38.03
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5,901 股(含)至 1,051,801 股(含),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21%至 0.43%。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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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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