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1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与明阳智慧能源集
团股份公司签署了《内蒙古通威硅能源绿色供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项
目塔筒及其附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747.79万元人民币(含
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227,159.4206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日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主要股东: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
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公司、重工机械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100台风力发电塔筒及其附件
合同金额:约20,747.79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设备款、技术资料费用、技术和
售后服务费、零部件需要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
费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还包含随机备件、质保期内使用的
备品备件的所有费用。其中合同设备款支付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到
货款、预验收款、质保金等。
履行期限:于2024年12月完成全部交货,具体交付时间根据实际
交付需求进行调整。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性能违约、交货迟延违约、关键技术资料
迟延交付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
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2.89%。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重工机械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有利于稳固公司及重工机械风电塔筒业务市场地位,有利于提升
公司及重工机械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
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
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
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