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更正补充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6 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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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3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
                 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增加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经核查,公告中“一、增加项目投资事项概述”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补充。相关
内容如下:
  更正前内容:日喀则金昇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出东方
认缴 1,470 万元、西藏阿康认缴 60 万元、西藏移交认缴 1,47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西藏阿康已履行对日喀则金昇的实缴出资义务,分别实缴注册
资本金 1,470 万元、60 万元。西藏移交因自身原因现无法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现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市场需求,为保障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的顺利
开展,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日出东方实缴出资 2,940 万元,并约定股东各方
均按实缴出资额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同时,项目公司日喀则金昇法定代表
人由姜江变更为李俊峰。鉴于此,公司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
总额将由 51,048.89 万元增加至 100,095.86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清洁
能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保障项目后续融资、建设及
运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更正后内容:日喀则金昇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出东方
认缴 1,470 万元、西藏阿康认缴 60 万元、西藏移交认缴 1,47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西藏阿康已履行对日喀则金昇的实缴出资义务,分别实缴注册
资本金 1,470 万元、60 万元。因在项目公司治理方式上的分歧,为保障日喀则
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的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日出东方承接西藏移
交对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日出东方实缴出资 2,940 万元,并约定股东各方均
按实缴出资额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同时,项目公司日喀则金昇法定代表人
由姜江变更为李俊峰。鉴于此,公司对日喀则特许经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总
额将由 51,048.89 万元增加至 100,095.86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清洁能
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保障项目后续融资、建设及运
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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