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姜从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航天工程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股东发言、提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问题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信
息网络公司,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
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
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
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
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
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姜从斌、何国胜、
孙庆君、郭先鹏、张彦军、朱玉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
历附后)。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三室
副主任、系统工程部主任、系统工程部总经理,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
北京航天长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航天长征
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姜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二室副主任、二室主
任、副所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副部长,中国运载火
箭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四维测绘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运载
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部长,航天新长征大道科技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何国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
究院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
公司董事长,航天氢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航天氢能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孙庆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航天地面设备总公司汽车处主任科员,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民品部主任科员,民品局副处长,中国航天科技集
团公司计划经营部民品项目处处长、经营部民品项目处处长、经营投资
部副部长,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中国航
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
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郭先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所长助理兼市场发展部部
长。现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
公司董事,西安正合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航天国华生态环境有限公
司)监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氢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系统工程部工艺室副主任,
北京航天万源煤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主任,航天
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艺管道室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至目前,朱玉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
举。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杨鹃、曹俊雅、
张文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
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纽科技有限公司(NewLink
Technology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弘兆通科技有限公司顾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外居留权。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讲师、副教授、副系
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教授、系主任。
截至目前,曹俊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格证书,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加州大学戴
维斯分校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院副教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提名林松、
莫晓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本
次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级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副
部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高级专务,航天深拓(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运
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特级专务,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林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经济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新疆伊犁州国家安全局三级警司,中国空
间技术研究院院办法制处副处长、处长,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级业务经理(高级专家),西安康
本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莫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