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在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
监事张俊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满足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中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
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同
意为满足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的行权和解除限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和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该调整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并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
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该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和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