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评估师
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接受深
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作为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所涉有关事项提供独立意
见,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信评估”) 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原指派向
敏、龙智玲作为签字评估师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
一、变更签字评估师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鹏信评估已出具由向敏、龙智玲
作为签字评估师签署的如下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86 号);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87 号)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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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龙智玲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麦捷科技本次交易的
相关工作。鹏信评估委派罗辉先生接替龙智玲女士担任本项目
的资产评估师并签字。
针对上述情况,鹏信评估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对龙智玲女士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同时,签字评估师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
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
原签字评估师龙智玲承诺:
“1、本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
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
易申请构成障碍。
”
新签字评估师罗辉承诺:
“本人同意承担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项目签字评估师职责,
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龙智玲女士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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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
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
易申请构成障碍。
”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变更签字评估师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此前出具的问询函核查意见等相
关文件继续有效。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
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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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
目变更签字评估师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洋 田青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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