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通讯、电话及现场
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票的行为。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署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议
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86%。其中董树林先生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18,799,545 股,张国祥先
生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8,239,746 股,张秋凤女士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6,607,513
股。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合
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
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
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收购
其持有诺信实 97.1729%的合伙企业份额。诺信实自成立至今未从事其他业务,
主要向诺思微进行投资,目前持有诺思微 7.9245%的股权。因此次交易涉及交易
对方人员较多,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人为、不可抗力、法
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变化,导致协议不能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如发生变化,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