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4-092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披露的《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
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
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
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
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诺威,股票代码:300765)
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石
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诺
威,股票代码:300765)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议案》《关
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34、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4-059)。
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关于<石药创
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周四)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
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
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
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