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
股票代码: 603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旭东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丫河高家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建泽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滆湖农场塔下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刘培兴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北岸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旭征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许家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芸霞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麻巷公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济洋
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牛塘村委中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邦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亚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 指 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7,51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13.17%。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6号
法定代表人 许小初
注册资本 1882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250942543G
成立日期 199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
,除依法需取得的许可和方案的除外),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 1993-12-27 至 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 0519-8831967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许旭东 男 3204211964********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杨建泽 男 3204211962********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刘培兴 男 3204211960********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许旭征 男 3204211964********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许芸霞 女 3204041989********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许济洋 男 3204211954********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许小
初,许旭东、许旭征与许小初为兄弟关系;许芸霞与许小初为父女关系;许
济洋与许小初为近亲属关系;因此,上述人员因亲属关系构成与亚邦集团天
然的一致行动关系。杨建泽、刘培兴担任亚邦集团董事,构成与亚邦集团的
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许小初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倪志平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杨建泽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刘培兴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张龙新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羊亚新 男 监事 中国 江苏常州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亚邦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
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
公开拍卖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司法拍卖竞买成交7,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其中,竞买人江苏
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拍卖标的50,100,000股,竞买人钱林洁竞得拍卖标
的25,000,000股。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2日裁定被执行人亚邦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亚邦股份股票50,100,000股(证券代码:603188)的所
有权归买受人所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
股份权益。
二、 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亚邦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事项外在未来
股份118,900,000股如何继续司法处置存在不确定性,若继续被司法拍卖,则存
在股份被动变动的情形,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未来不排除剩余股份被法院强制处置导致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
(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相关方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9,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2%。根据京东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4年10月11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经公开竞价,
竞买人国经公司竞得5010万股,钱林洁竞得2500万股。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24年10月12日裁定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5010万股所有权归
买受人国经公司所有,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司法拍卖股份划转。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司法拍卖执
亚邦集团 166,112,000 29.13 100,002,000 17.54
行法院裁定
司法拍卖执
杨建泽 5,000,000 0.88 0 0
行法院裁定
司法拍卖执
刘培兴 4929900 0.86 1,939,900 0.34
行法院裁定
司法拍卖执
许旭征 1,560,000 0.27 560,000 0.10
行法院裁定
许旭东 - 21,900,000 3.84 21,900,000 3.84
许芸霞 - 1,297,773 0.23 1,297,773 0.23
许济洋 - 1,712,000 0.3 1,712,000 0.3
合计 202,511,673 35.51 127,411,673 22.3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
押、冻结明细如下:
质押/冻结 占总股
序号 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 152,411,673 26.73% 146,902,000 25.76%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竞买成交股份及流拍股份继续
司法处置并最终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
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
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一条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所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
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许小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建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培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芸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济洋
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亚邦股份 股票代码 603188
信息披露义务 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人名称 义 务 人注册 长扬路6号
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 ? 无 □
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信 息 披 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 务 人 是
人 是 否 为上 市 是 ? 否 □ 否 为 上 市 是 ? 否 □
公 司 第 一 大股 公 司 实 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 有 股 行 政 划 转 或 变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 公 司发行 的新股 □ 执行 法 院裁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66,112,000 股
人披露前拥有
亚邦集团持股比例: 29.13%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36,399,673 股 持股比例: 6.38%
司已发行股份 累计持股比例: 35.51%
比例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66,110,000 股 变动比例: 11.60%
后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 100,002,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7.54%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8,990,000 股 变动比例: 1.57%
变动后持股数量: 27,409,673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8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法院裁定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方式: 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 级 市 场 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及执行裁定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许小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建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培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芸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济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