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
园(2 期)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7,173,25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87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94,103 99.7558 67,416 0.2328 3,295 0.0114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80,128 99.7076 67,416 0.2328 17,270 0.059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79,628 99.7058 67,416 0.2328 17,770 0.061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7,090,266 99.8764 67,416 0.1004 15,570 0.023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4 年限制性 8,380 6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24 年限制性 4,405 6 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东大会授权董 3,905 6 0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置自有资金进 6,105 6 0
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计票。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独立董
事王建新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征集日结束,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
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清丽、彭云霞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