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5 20: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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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4—05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
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除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6.23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 2024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
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23万元(未经审计)与
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的撤回申请。
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根
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至此,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式终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
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
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
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
度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5,059.6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553.88万
元,降幅9.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23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的净利润-1,057.6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由正转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经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23.70万
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57,731.32万元,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
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及风险
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的撤回申请。
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根
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至此,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式终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
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
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股东股权质押冻结风险
   洛阳均盈于2020年12月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
                 )的表决权委托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
截至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并冻结,详见公
司披露的临2019-024号,临2020-033、037号,临2022-003、004、026
号公告。
  经公司书面征询,朴素至纯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
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
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六)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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