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收到贵公司董事会发来的《上海翔
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自查,现
复函如下:
本人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上海翔湾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_
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