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5 19: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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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星龙家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
 议案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博览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
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   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13:00-13:5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执但未
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   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
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五、   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
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
                “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
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
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七、   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此次会议无特别决议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   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
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4:00 开始,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红星美凯龙总部 B 座南楼 3 楼会议中心
召集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永达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报告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   审议议案
四、   股东集中发言
五、   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现场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宣布会议结束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星龙家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
                 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星龙家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龙家居”)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适
用于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以下简称“主合同”)
                      (以下统称“本次融资”),星
龙家居已将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1969 号 1 幢 188 室、联航路
居商场(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闵字(2015)第 069248 号)为本次融资提供
抵押担保,并以上述物业在经营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
担保。
  现因融资方案调整,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统称“本
次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
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龙家居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年,星龙家居实现营业收入 80,529,171.16 元,实现净利润-2,079,449.94 元。
   根据星龙家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星
龙家居的总资产为 537,765,030.82 元,总负债为 711,194,840.60 元,净资产为
-173,429,809.78 元,资产负债率为 132.25%。2024 年 1 月至 8 月,星龙家居实
现营业收入 45,506,718.36 元,实现净利润-17,494,831.17 元。
   星龙家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星龙家居 100%股份,星龙家
居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
下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红星美凯龙星龙家居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
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
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
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
他一切相关费用。
  担保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
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
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星龙家居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 70%,但资
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
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主要为满
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
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星龙家居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融资,现因融资方案调整,由公司
为星龙家居对招商银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担保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27.47%、21.13%。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博览有限公司)向金融
               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博览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红星”)已于 2020 年 10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借款
合同(适用于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以下简称“主合同”)
                          (以下统称“本次融
资”),天津红星已将其所持有的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 164 号(房地产权证
编号:房地证津字第 102021323064 号)、天津市河东区琳科东路 51 号星品大厦
科东路 51 号星品大厦 1-负 201(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地证津字第 102021323067
号)的天津河东家居商场物业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以上述物业在经营租
赁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现因融资方案调整,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统称“本
次担保”)。
  鉴于天津红星以其自身持有的不动产已进行抵押担保,且公司拟为本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天津红星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
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地板销售;门窗销售;灯具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柜台、
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停车服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元。
   根据天津红星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天
津红星的总资产为 976,264,629.19 元,总负债为 1,534,113,558.07 元,净资产
为-557,848,928.88 元,资产负债率为 157.14%。2024 年 1 月至 8 月,天津红星
实现营业收入 75,871,933.44 元,实现净利润-39,132,481.84 元。
   天津红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天津红星 65%股份,天津红星
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
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博览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7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
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
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
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
他一切相关费用。
  担保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
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
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天津红星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 70%,但资
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
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主要为满
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
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鉴于天津红星以其自身持有的不动产已进行抵押担保,
且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天津红星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
例提供担保。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融资,现因融资方案调整,由公司
为天津红星对招商银行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担保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27.47%、21.13%。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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