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5 19: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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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友辉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熊友辉、刘志强、董
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30.3160 万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熊友辉、刘志强、董
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34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28.39 元/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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