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华
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
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 12 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王跃生先
生委托沈翎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职工监
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发行类 REITs 方案并开展相关事项的议案》,包括如下事
项:
(一)同意本公司按照产品发行方案以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渠东发电有限
公司、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资产作为标的资
产在交易所市场储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 REITs)及开展相关事项
(二)同意本公司按照产品发行方案以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资产作为标的资
产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 REITs)及开展相关事项。
(三)同意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发行金融融资工具批准及授权的基础
上,作出如下授权: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专项计划注册发
行及开展相关事项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发行类 REITs 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持关
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事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订立信托协议之关联交易
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