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5 17: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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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54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107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
将用于稳定股价,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024 年 11 月 12 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回
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等相关公告。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
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回购公司股份 1,316,6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000%,最高成交价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
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产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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