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9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9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发行人”)对
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
人向国新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新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发行的“21 中交债”、 “23 中交 01”、
“23 中交 02”、 “23 中交 04”和“23 中交 06”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21 中交债”、 “23 中
交 01”、 “23 中交 02”、 “23 中交 04”和“23 中交 06”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原因和依据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收到董事长李永前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永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
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对上述事项完成《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披露。
根据发行人在 2024 年 10 月 8 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 年 9 月 25 日,
中交地产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主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新聘任人员简历
郭主龙,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最近
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中交
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房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4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三)原聘任人员简历
李永前,男,1974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地产集团董事、
临时党委委员,中交地产董事、临时党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
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地产集团总经理;
董事、临时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
事、临时党委副书记,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
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
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副书记,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
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临时党委书记;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临时党委书记;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
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中交地产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长变动已经履行完相应程序,发行人将尽快办
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发行人本次董事长变更事项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
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
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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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