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
荐机构”)对大全能源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胡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个人原因,胡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
后,胡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胡平先生,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川东化学工业公司乙炔分厂技术员;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主调度;2008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重庆大全生产部主调度;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大全有限生产部
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大全有限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大全能源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
任大全能源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专利情况
胡平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
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
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
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胡平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
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
胡平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未发现胡平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潘和平先生、莫可璋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
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潘和平
先生、莫可璋先生的简历如下:
潘和平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
大学化工工艺专业本科。1997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中石化扬子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化工厂技术员;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部主任工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技术
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重庆海州化学品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重庆三雨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新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总部技术部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潘和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莫可璋先生,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华师
范大学应用化学本科。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重庆大全公司还原氢化部门
操作工;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重庆大全公司还原氢化部门班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重庆大全公司还原氢化部门工程师;2013 年 7 月至
全能源工艺科科长;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大全能源还原部门副主任;
大全公司还原部门车间主任;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内蒙大全公司总经
办总经理助理;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内蒙大全公司总经办二期项目副
总经理;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内蒙大全公司总经办质量副总经理;2024
年 8 月至今任大全能源公司总经办品管部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莫可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胡平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
养了一支高效、有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
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王西玉、胡平、罗佳林、田先瑞、马晓亮
本次变动后 王西玉、罗佳林、田先瑞、马晓亮、潘和平、莫可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平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
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同时,
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
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
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胡平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胡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胡平先
生在其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形成的知
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胡平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平先生的辞职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