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5 1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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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
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
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
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
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
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
大会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
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合晶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五)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闵塔公路777号3号楼1层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
               至2024年10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非独立董事余经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李光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李光奎先生,199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李光奎先生 2017 年至 2018 年于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2018 年至今于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河南京港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员、经理、高级经理、部门主任,现任河南京港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光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议案二: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何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利冰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张利冰女士,1989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张利冰女士 2016 年至 2018 年于郑州航空港区兴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2018 年至 2024 年历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利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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