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8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8 人,代表股份 78,400,3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5,477,062 股的 33.2943%。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 人,代表股份 1,740,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5,477,062 股的 0.739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的 股 东 645 人 , 代 表 股 份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
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912,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1%;
反对 36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7%;弃权
份总数的 0.1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52,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9802%;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2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812,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
反对 4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52,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6.2058%;弃权 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