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78 元/股调整为 77.63 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88 元/股调整为 87.63 元/股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
宜。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
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毕。
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任何调整不得导致授予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本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首 次 授 予 价 格 为 78.00-0.25-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实施,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78 元/
股调整为 77.63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88 元/股调整为 87.63 元/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归属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票登记及增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