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有利于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宏斌 潘永祥 周辉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徐宏斌 潘永祥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