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4 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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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1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
莞宏源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露,转让底价为 28,794.54 万元。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新达控股(东莞)
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及债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为 28,794.54 万
元,由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和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构成,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
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华立股份郑州智能
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投资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华立股份郑州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平台项目”。
目前该投资项目的审批、建设等均尚未开展,公司将审慎研究决策,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
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公开
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1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前相关编制
工作正常进行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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