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4 2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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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朗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朗科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2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了 3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 含 税 ) 人 民 币 5,830,000.00 元 后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 1,685,800.00 元加上可予抵扣的
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 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
字[2021]000117 号《验资报告》。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2 月 8 日)
止。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共有 4,111 张“朗科转债”(票面金额共计 411,100 元人民
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35,471 股“朗科智能”股票(股票代码:30054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情形。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 15.34 元/股调整为 11.61 元/股。
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00)的转股价格仍为 11.61 元/股。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
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 11.61 元/股调整为 11.54 元/股。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
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 11.54 元/股调整为 11.49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11.49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内容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
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结合公司股价的实际情况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
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
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朗科转债”的转股价格
(11.49 元/股),则“朗科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朗科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朗科转
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
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
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朗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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