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两次行权,每个行权期为 12 个月,可行权比例为 5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 2024 年 9 月
“本公司”或“苏泊尔”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
成《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所涉及
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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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 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 57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131,000 份;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的比例 例
张国华 总经理 96,000 8.488% 0.012%
徐波 财务总监 68,000 6.012% 0.008%
副总经理兼
叶继德 25,000 2.210% 0.003%
董事会秘书
其他激励人员 942,000 83.289% 0.118%
合计 1,131,000 100% 0.141%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苏泊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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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待期满后,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
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两次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50%
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50%
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度 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6%。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度 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6%。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若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
(2)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
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
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
销。
(3)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
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激励对象
在该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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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公司层面业绩达成,
(2)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3)激励对象
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三项前提条件同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按照
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当期可行权的具体比例;若上述任一前提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
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三、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四、 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
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
;
;
基准利率)
;
。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权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
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2024 年 9 月 27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
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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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总费用(万元)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
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
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促进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提升。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