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24-085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上海吉
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
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对
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截止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6,115.39 万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从
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24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行政监管措
施 2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乔玉湍,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德栩,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共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马世新,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乔玉湍、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德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合伙人马世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财务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60.00 160.0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0.00 50.00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21 年聘用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大华所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年
限为 3 年。在此期间,大华所对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
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
原审计机构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及拟签字会计师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具备
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
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