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 云天化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4 1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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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
团”
 )出具的关于解决云南江川天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
天湖”)同业竞争承诺将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到期。
  ●目前,云天化集团已启动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江川天
湖 55%股权工作,并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
团有限公司启动了产权转让的预挂牌程序。由于完成股权公开挂牌及
摘牌、股权交割等事项所需程序时间较长,预计在原承诺到期日前无
法完成,云天化集团拟变更延期承诺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前完成。
   近日,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天化股份”
                          、“云天化”
“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关于拟变更及
延期承诺事项的函》
        ,云天化集团拟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变更延期。
   一、原有承诺情况
   (一)原承诺情况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该次重大
资产重组于 2013 年 4 月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
于 2013 年 5 月实施完毕。在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云天化集团下属
企业江川天湖因生产资质等问题未能装入上市公司;江川天湖因从事
磷矿采选业务而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为此云天化集团作出解决
同业竞争的承诺。
采、环境保护等政策发生较大变化,陆续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
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管理规定,对矿产证的办理或续办、
矿山企业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等各环节提出更为全面和严格的要求。
江川天湖《清水沟磷矿 65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
持方案》等相关备案审批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面临当地高原湖
泊保护政策不明确等问题,且江川天湖另一股东对云天化集团股权转
让事项持有不同意见,影响了云天化集团转让江川天湖股权及承诺履
行的进度。
   上述承诺经变更延期后,云天化集团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作出:
“在 2024 年 11 月 17 日前,云天化集团将江川天湖部分或全部股权
转让给第三方,云天化集团不再控制江川天湖,江川天湖不再纳入本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临 2023-062 号)。
   在以上承诺期间,为有效避免实质同业竞争,云天化集团持有的
江川天湖股权自 2014 年起就已托管给公司,且江川天湖双方股东按
股权比例取得江川天湖生产的磷矿石,其中云天化集团自江川天湖取
得的磷矿石,全部出售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二)云天化集团承诺延期原因
   上述承诺将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到期。承诺期内,受当地环保
和矿业相关政策影响,江川天湖所属磷矿采矿权证于 2023 年 1 月到
期后未及时完成采矿权证的延期换证工作,磷矿开采工作暂停。2023
年 7 月,当地关于高原湖泊保护的相关政策明确,相关政策未对江川
天湖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在云天化集团的帮助下,江川天湖完成
了采矿权证的更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具备了股权转让的必要条件。
   根据江川天湖《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双方出售股权须所有股东
一致同意。为此,云天化集团就转让股权事项多次与江川天湖另一股
东协商,2024 年 10 月 8 日,云天化集团取得了江川天湖另一股东同
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持有的江川天湖股权的书面确认,云天
化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启动
了产权转让的预挂牌工作,该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进入公开挂牌转让程
序。由于完成股权公开挂牌及摘牌、股权交割等事项所需程序时间较
长,预计在原承诺到期日前无法完成。
  (三)云天化集团变更延期后的承诺
  鉴于云天化集团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完成转让江川天湖股权事项
所需时间将超出原承诺履行期限,云天化集团拟将原承诺变更延期 6
个月。变更延期后的承诺为:“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前,云天化集团
将江川天湖部分或全部股权对外转让,消除因控制江川天湖而与云天
化股份之间产生的同业竞争。”
  二、云天化集团将积极推进履行承诺事项
  云天化集团已完成对江川天湖的审计和股权评估工作,将快速推
进评估备案程序;根据江川天湖章程的规定,云天化集团经多次与江
川天湖另一股东进行沟通协调,取得对方股东同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
股权的书面意见后,云天化集团按照法定程序加快开展股权转让工作,
并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
产权转让的预挂牌工作,并计划在预挂牌完成后,实施正式挂牌转让。
  云天化集团持有的江川天湖股权自 2014 年至今均托管给公司,
且江川天湖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取得江川天湖生产的磷矿石,其中云
天化集团自江川天湖取得的磷矿石,全部出售给公司下属子公司,未
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三、其他说明
  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云天化集团续签《托管协议》,云
天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江川天湖 55%股权继续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立董事参与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延期方案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段文瀚先生、潘明芳先生、郑谦先生、谢华贵先生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云天化集团将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
为:本次云天化集团变更延期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云天化集团提出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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