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呼伦贝尔
金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1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呼伦贝尔金新化
工有限公司短期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融资效率。审议程序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2024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