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比例(%) 63.13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05,325,614 99.8682 533,500 0.0755 397,300 0.056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师事务所的议 4,565 00 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璊媛、蒋雨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