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科陆电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科陆电
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
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科陆电子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近期资本市场政策
变化情况、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要求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科陆电子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李宇恒(保荐代表人)。
培训情况报告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科陆电子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
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
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
升科陆电子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宇恒 祁玉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