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4-07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能制
造”)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忻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泓投资”)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易智能制造,实际控制人为陈阿裕
先生。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4%的股份;陈阿裕先生和其子陈一铖先生、
其女陈萍淇女士共同委托设立陕国投·金玉 20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
有公司 1.11%的股份;陈阿裕先生通过华易智能制造间接控制公司 22.38%的股
份;同时,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瀚
投资”)持有公司 9.71%股权,华易智能制造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与华瀚投资签
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主体合计控制公司 35.33%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
后,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华易智能制造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阿裕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以下情形,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
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者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公司与忻泓投资签署的《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忻泓投资承诺认购的公
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忻泓投资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
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
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