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002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路 47 号申亚大厦 6 楼 E 座 D3-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天精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和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实施。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
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中天精装/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虎科技 指 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天安 指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云虎科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天安及张安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的中天精装合计9,085,594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安与云虎(海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5MADPTPEJ4U
法定代表人 林枫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林枫的持股比例为51%,陶峰的持股比例为49%
成立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 2024年06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路47号申亚大厦6楼E座D3-03
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
营)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经
经营范围
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
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林枫,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林枫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5211985********
通讯地址/长期居住地 江苏省昆山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
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致使持股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天精装拥有权益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科技受让中天安及张安合计持有的公司9,085,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合计
股份转让价款金额为169,628,039.98万元(含税)。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云虎科技 0 0 9,085,594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天安及张安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 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 2:张安
受让方: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协议的签约方在下文分别称为“一方”,转让方 1 与转让方 2 合称为“转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为“各方”。
(二)交易方案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为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
交易 交易目标公司 交易目标公司 交易单价(元/ 转股价款总额
转让方 受让方
时间 股本比例(%)股份数(股) 股,含税) (元,含税)
中天安 4.07 7,404,594 138,243,769.98
张安 0.93 1,681,000 31,384,270.00
- 合计 5.00 9,085,594 - 169,628,039.98
在本协议完成签订后至交割日前,若目标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交易单
价进行累积调整。
(三)价款支付
(1)第一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
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将9,250,908.64元(大写:玖佰贰拾伍万零玖佰零捌元陆角肆
分)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2)第二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且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无异议通知后七(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减去第一期
已支付金额后剩余款项(金额为28,372,793.63元,大写:贰仟捌佰叁拾柒万贰仟柒佰
玖拾叁元陆角叁分)一次性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行
账户;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减去第一期已支付金额后剩余款项(金额为
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第三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标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
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69,121,884.99元,大写:陆仟玖佰壹拾贰万
壹仟捌佰捌拾肆元玖角玖分)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
行账户;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15,692,135.00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
玖万贰仟壹佰叁拾伍元)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
户。
(四)本次交易的交割
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69,121,884.99元)、转让方2收到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的
第一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15,692,135.00元)之日起五(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递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交割日”)。
措施;如由于目标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如披露定期报
告、重大交易、停牌等原因),则各方同意按照窗口期顺延交易期限。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枫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与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及其附件等。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为:深圳市福田
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枫
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8 楼
股票简称 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 002989.SZ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 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国贸路 47 号申亚大厦 6 楼 E 座
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D3-03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无 一 致 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可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9,085,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义务人拥有权
例的 5.0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由云虎科技受让中天安持有的公司 9,085,5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份变动的时间
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 169,628,039.98 元。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枫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