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9:30—11:30 和 13 :00—
议室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95,437,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6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3,293,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8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8 人,代表股份 2,144,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23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东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同意95,087,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8%;
反对2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9%;弃权
份总数的0.1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593%;反对2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51%;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6%。
同意95,00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4%;
反对35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
股份总数的0.08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15%;反对35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83%;弃权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李娜出席了本 次会议并
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