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会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3.31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副总经理陈灵芝女
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01、1.02、1.03、1.04、2.01、2.02、2.03、3.0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军、茹秋乐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