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制药”
)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0.5g、1.0g)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通知书编号:2024B04554、2024B04553
受理号:CYHB2350248、CYHB2350249
剂型:注射剂
规格: 0.5g(按C??H??N?O?S?计)
、1.0g(按C??H??N?O?S?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
(1)名称: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08号
生产企业:(1)名称: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08号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338、国药准字H44022337
申请内容:本品申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申请以
下变更:1、变更原料药的供应商;2、变更药品质量标准;3、变更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4、修订药品说明书。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改
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44号)、《关于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
性评价工作的公告》
(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以下变更:1、变更原料药的
供应商;2、变更药品质量标准;3、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
容器;4、修订药品说明书。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天心制药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0.5g、1.0g)分别于1986年和1995
年上市。天心制药于2023年2月25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注射
用头孢唑林钠(0.5g、1.0g)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3年3月10日获
得受理。
头孢唑林钠是第一代头孢菌素,是临床抗感染一线用药,适用于
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
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
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
用药。
目前中国境内上市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的生产厂家主要有齐鲁
安替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
(石家庄)有限公司等。根据米内网数据库显示,2023年注射用头孢
唑林钠在中国公立医院的销售额为人民币102,6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天心制药在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一致性评价研发项
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478.62万元(未审计), 2023年度天
心制药该药品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96.01万元。
三、影响与风险提示
天心制药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0.5g、1.0g)通过仿制药一致性
评价,将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药品研发、生产、销
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