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4-069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
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份1,660,929,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984%;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1,443名,代表股份117,830,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7099%。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理人共1,444名,代表股份118,813,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32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350,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5152%;反对24,44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41%;弃权1,96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402,72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14%;反对24,442,838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25%;弃权1,96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