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乾照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前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3.9480 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6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第一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43.32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