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5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代表人。 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
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 3 至少 3 名为独立董事。
名为独立董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