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7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128,420,76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387,4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4,033,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25,589,4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56,12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4,033,32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二)表决结果如下: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46,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15,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6313%;反对 9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090%;弃权 39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7%。
(2)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30,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9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5660%;反对 9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094%;弃权 415,7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