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
案》
鉴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在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
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
提议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可以较好的提振公司
股价,维护股东的权益和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出售,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
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或配股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86%,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3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1.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
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
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
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
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
转让;
(4)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
宜;
(5)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临2024-049)全文详见《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