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31,429,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5865%。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 5 人(其中,3 名股东亲自出席,2 名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30,692,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7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5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2,763,2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26,6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7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50%。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登志先生、苗新民先生、吴悦娟女士、
吴洪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792,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126,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岳鹰先生、张正武先生、谭岳奇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正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与同时选举产
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向文锋先生、焦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潘美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692,6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6,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532%;反
对 1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29%;弃权 69,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0,692,09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0,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8%;
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弃权 79,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4,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2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330%;反
对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弃权 12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5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9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0,692,09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51,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9%;
反对 1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6%;弃权 6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郑雨奇律师、王振湘律师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