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章程(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章程(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
社区怀德南路 46 号 101 室”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
航站四路 1111 号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三层”。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变更2022年3月、9月回购股份方案和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9,291,153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79,291,153元,由4,895,202,373元
减少至4,815,911,220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 股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根据前述变更事项进行修订,并结合监管
法规及公司提升股东回报的治理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中期分红相关条款。
此外,董事会同意对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进行修订。公司已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
案)》,本次《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修订内容除包括本议案前述对《公司
章程》修订以外,还包括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进行的修订
以及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章程》《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修订对照表》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H股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
理层办理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