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5 证券简称:图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
上述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为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成 归 属 登记 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上 市流 通, 公司 总股 本由
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现
金分红总额。
案一致。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
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 号
咨询联系人:何剑、范路璐
咨询电话:0511-86165566
传真电话:0511-8616593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