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 关于特定股东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0 2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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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涌峰”)是新疆宝地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地矿业”)的股东,减持前持有公司股
份 8,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股份来源为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宁波涌峰在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3,110,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减持
总金额为人民币 17,652,573.51 元,每股成交价在 5.55-5.82 元之间,每股成交均
价约为 5.68 元,减持后,宁波涌峰持有公司股份 5,289,37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减持计划的承诺。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收到股东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波涌峰”)的《致歉信》,其就违反承诺减持行为进行致歉,详见公司于
号:2024-050)。
   致歉公告发布后,宝地矿业积极与宁波涌峰沟通,宁波涌峰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回函承诺,将于回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的公司股份
业所有,并缴纳至宝地矿业指定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承诺回购违反承诺所减
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到宁波涌峰发来的《关于回购违反承诺所减持股份
结果的函》,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宁波涌峰已在承诺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购回 3,110,700 股公司股份,成交金额 19,302,139 元。减持前宁波涌峰持股
总股本的 1.05%。本次回购每股成交价在 5.65-6.69 元之间,每股成交均价约为 6.21
元,回购金额高于减持金额,故无需上缴差价。
  宁波涌峰将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严格遵守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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