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0 22:50: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金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7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6,903,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注: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 7,499,982 股,根据相关规定,
前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时需扣除前述已回购股份,因此,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数为 447,660,018 股)。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256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401,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0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54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900,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44,932,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反对股 1,9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2%;弃权股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5,429,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7%;反对股 1,940,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15%;弃权股 31,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44,932,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反对股 1,9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2%;弃权股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5,430,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7%;反对股 1,943,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17%;弃权股 27,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总数的 0.16%。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44,91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反对股 1,94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2%;弃权股 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5,41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6%;反对股 1,943,0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17%;弃权股 47,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
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44,870,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反对股 1,9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1%;弃权股 1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5,368,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2%;反对股 1,91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02%;弃权股 11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
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持有 136,502,400 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6,96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反对股 3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0%;弃权股 101,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6,96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反对股 3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0%;弃权股 101,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默认弃权 6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46,422,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反对股 3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弃权股 116,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6,919,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反对股 36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弃权股 116,8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柳伟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精工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