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禾迈电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陈小明,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三级律
师。1991年8月至1994年8月任嘉兴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4年9月至1996年6
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职员;1996年7月至今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
级合伙人、副主任; 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杭州禾迈电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
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5 幢 6
层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
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5 幢 6 层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联系人:梁君临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
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
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
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小明
附件: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陈小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