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施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