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
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
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
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方中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二)经营类
(三)政策及其环境类
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四)信息类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会秘书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
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模式;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
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
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
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
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
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
检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或危害企业的重要信息,
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公司的任何人均可
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员接到信息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
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及时向分管副总进行汇报。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
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
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程序:出现预警信息后,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责任人向分管副总进行汇报;分管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定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当预警信息被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
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
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
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
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应约见该股东或授权代表,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
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
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
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
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
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
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
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
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上报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
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报送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
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
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
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
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
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
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之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
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
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