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7,134,6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707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6,873,981 99.8945 260,701 0.105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490,751 98.5255 8,701 0.0035 3,635,230 1.47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502,918 98.5305 14,299 0.0058 3,617,465 1.463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485,653 98.5235 13,699 0.0055 3,635,330 1.47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252,292 98.4290 264,925 0.1072 3,617,465 1.463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251,792 98.4288 264,925 0.1072 3,617,965 1.464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484,153 98.5229 14,799 0.0060 3,635,730 1.471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489,751 98.5251 9,201 0.0037 3,635,730 1.471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
体授权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韩雪、邓舒怡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